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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监控政策的实施

2019-11-29 00:00:00

本公告乃格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发出。

于2019年8月, 本公司加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部监控政策(「加强内部监控政策」) ,分别是(i)合同管理,规定本公司之合同的起草、 签署、 履行、 纠纷处理和合同备案的审批流程; (ii) 支票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签发支票和使用公司印章的审批和记录程序; 及(iii)财务汇报, 规定集团实体之间的汇报程序, 常规财务分析,发票、 收据、 凭证和其他文件的签发和记录保存,以及文件和绩效的内部检阅的加强程序。 本公司亦委聘国富浩华(香港)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国富浩华」 ) 审阅加强内部监控政策的实施状况。

于2019年11月25日, 国富浩华签发加强内部监控政策实施状况的审阅报告。 在进行了与管理层和员工的访谈, 审阅文件和进行演练测试等工作以确认实施状况之后, 国富浩华对本公司已全面本实施由本公司于2019年8月采纳的加强内部监控政策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