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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6-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润利海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评估,预期本集团的未经审核除税前溢利(不包括非经常性上市开支)将较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34%。有关本集团未经审核除税前溢利(不包括非经常性上市开支)预期减少乃主要由于(i)年内确认的其他收益减少;(ii)港珠澳大桥项目已于二零一八年第三季度大致完成,故本集团提供定期租船服务予该项目的建设承建商的收益减少;及(iii)由于其他主要海事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展延误,本集团租赁至该等项目的船舶数量仅自二零一八年第三季度起适度增加。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现时可得资料后作出之初步评估得出,仍有待落实并可能须作调整,且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