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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00:00:00

谨此提述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有关(1)董事会主席、授权代表、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变更;(2)非执行董事之辞任;及(3)执行董事之委任的公告(「该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除了在该公告所提述的持股量外,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张贵清先生(「张先生」)以个人权益持有600,000股认购期权,张先生可凭中海发展依据其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采纳之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而授出的该认购期权认购600,000股中海发展的股份。

除该公告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张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者)中拥有任何权益及该公告中所述之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