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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灯-SS董事局变更

2017-05-31 16:39:00

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受托人—经理」,作为港灯电力投资(「信托」)的受托人—经理)之董事局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局(「董事局」)(信托及本公司以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谨此宣布,由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董事局之组成已作出如下变动:

(1) 杜至刚先生因退休原因,已辞任董事局之非执行董事;及

(2) 朱光超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局之非执行董事。

杜先生亦已辞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之董事,而朱先生亦已获委任为港灯之董事,并於上述同日起生效。

杜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局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一事有任何事宜须提呈由信托及本公司联合发行之股份合订单位(「股份合订单位」)之持有人注意。

新任董事的简历

以下载列董事局之新任董事朱先生的简历:

朱光超先生,四十九岁,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属主要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之副总工程师兼国际合作部主任,及 上市公 司 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其为葡萄牙国家电力及能源网企业)副董事长。朱先生曾担任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国 家电网国际合作 部 主任兼国网国际 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 ,国家电网 驻菲律宾办事处副主任,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总裁顾问、董事及筹备组副组长,以及国家电网财务资产部副主任。朱先生持有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朱先生於过去三年及现时并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彼 与受托人-经理及本公司之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或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属主要或控股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概无任何关系。朱先生并无拥有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於股份合订单位之任何权益。本公司与朱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已就委任朱先生为本公司董事订立委任书,任期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满,其後会自动续约,每次十二个月,惟朱先生仍须根据本公司之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在下一次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大会上重选连任,及其後须每三年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朱先生可收取每年港币七万元的本公司董事袍金(或於不足一年内朱先生出任董事期间的按比例金额)。受托人-经理亦与朱先生另行订立委任书。根据组成信托的信托契约,轮值退任条文亦间接对受托人-经理董事局适用。朱先生并无向受托人-经理收取任何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朱先生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概无其他有关委任朱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之重大事项须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垂注。

董事局谨此对杜先生於其任期内对本集团作出的宝贵贡献衷心致谢,亦热烈欢迎朱先生加入本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