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规定而刊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报章刊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兹载列该公告如下,仅供参阅。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18-00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於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於 2018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於公司 2017 年 4 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於国寿鑫御两全保险(A 款、B 款)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