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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续展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2-10-2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 2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国寿资本订立的现有框架协议,现有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 31日届满。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拟与国寿资本于2022年12月 31日前订立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或其附属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约68.37%的已发行股本,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国寿资本为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为集团公司的联繫人,也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或其附属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等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由于国寿资本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的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少于0.1%,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管理费的支付安排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