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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本公司A 股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020-08-18 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8月14日、8月17日及8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刊发公告说明相关情况。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之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8月14日、8月17日及8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须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刊发公告说明相关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集团公司发函进行情况徵询,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本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核实,并向集团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导、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本公司注意到有市场传闻涉及本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合倂。经核查,该传闻为不实传闻,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本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