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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9-10-2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

本公司根据定于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时正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覆,计算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二时正。

二、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上海市宁国路25号兴荣温德姆酒店三楼上海厅。

三、 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

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本公司H股股东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2019年11月10日(星期日)下午二时正前)将代表委任表格及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司H股股东仍可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