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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职工监事

2019-06-04 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仅此宣佈,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建议委任王磊先生为本公司职工监事。

王磊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录。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王磊先生订立服务合同。王磊先生(如获委任)的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王磊先生任职本公司职工监事将不会收取任何监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其具体薪酬将会在本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本公告另有披露外,就董事所知,王磊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王磊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没有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于本公告日期,王磊先生未拥有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指的定义)。

除本公告另有披露外,就王磊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王磊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王磊先生的职工监事任职资格尚待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王磊先生将在取得监事任职资格核准批复后正式履行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