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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海外监管公告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6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2018-01-09 19:39:00

本公告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本公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 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6 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仅供参阅。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8-0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17年1-12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241.49亿元,较2016年年末借款余额1,004.27亿元累计新增237.22亿元,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107.52亿元的比重为21.42%,超过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33.80亿元,变动数额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05%,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83.42亿元,变动数额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6.56%,其中:应付短期融资款增加190.14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7.17%;应付债券减少6.72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61%。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借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20.00亿元,变动数额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1%,主要系转融通融入资金增加。

三、2017年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16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