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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及暂停二零二二年债券买卖

2021-08-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第13.19条、第37.47条、第37.47A条、第37.47B条及第37.47E(a)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的公告(「该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二零二二年债券的交叉违约

由于本公司未能于到期日支付二零二一年债券的本金及溢价,因此已发生违约事件。违约事件将触发本公司发行的于二零二二年到期金额为219,600,000美元的13.0%优先绿色票据(证券代码:40749)(「二零二二年债券」)的交叉违约条款。倘债权人选择加速到期,该二零二二年债券可能即时到期及须予支付。

于本公告日期,二零二二年债券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219,600,000美元。本公司已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的通知。

暂停二零二二年债券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二零二二年债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若干其他债务的交叉违约

违约事件亦将触发本集团订立的若干其他债务工具的交叉违约条款,包括于二零二一年到期金额为170,000,000美元的10.50%优先票据及于二零二三年到期金额为120,000,000美元的12.0%优先票据。该等票据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倘债权人选择加速到期,有关债务可能即时到期及须予支付。本公司已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的通知。

由于本公司预期可于到期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偿还二零二一年债券的本金、溢价连同应计利息,且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的通知,故本公司认为违约事件及交叉违约不太可能对本集团的营运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