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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更改中期股息派付日期

2020-10-27 00:00:00

兹提述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之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二零二零年中期报告」)。

诚如该公告及二零二零年中期报告所披露,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宣派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0.00分(「中期股息」)。中期股息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或前后派付予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

鉴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派发中期股息相关工作,董事会已议决派付中期股息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星期四)或前后。儘管派付日期有所延迟,中期股息仍将继续派付予于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

除上文所述外,该公告及二零二零年中期报告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