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2021-08-25 00:00:00

兹提述(i)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之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之通函(「该通函」),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之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之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201),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发行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未必能够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