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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

2019-11-01 00:00:00

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佈,联席代表(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19年11月1日悉数行使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6,437,500股额外H股(「超额配发股份」),约占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超额配发股份将由本公司按每股H股37.0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的每股H股发售价)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将仅用于向根据其各自的基石投资协议向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所认购H股的若干基石投资者交付有关股份。因此,根据招股章程所披露的各基石投资协议的条款,该等超额配发股份须受禁售期(自上市日期起计六个月)规限。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将于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就全球发售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