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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海外监管公告及内幕消息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7 20:25: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2)条和第13.10B条之规定而作出。

兹载列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全文。本公司认为该A股公告之若干方面本质上为内幕消息,并相信作出公开披露属恰当,以令本公司之股东及公众能够评估本集团之状况。

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公告编号:临2018-0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 年5 月17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公司董事刘才明先生因故没有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於公司拟投资建设畿内亚Boffa铝土矿项目暨签署《Boffa 项目矿业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香港」)投资建设畿内亚Boffa铝土矿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06亿美元,主要分为矿山、港口、驳运三部分,将分别设立独立的投资主体并负责运营。经测算,公司对Boffa铝土矿项目的资本金现金总投资额初步预计不超过1.638亿美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中铝香港及其在畿内亚注册的项目相关子公司与畿内亚政府签署《Boffa项目矿业协议》(以下简称「《矿业协议》」)。

同时,董事会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项目建设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矿业协议》及相关一切文件。

上述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