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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有关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2019-12-05 00:00:00

兹提述华领医药(「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19年12月3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除非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就租赁协议作出以下资料补充。

业主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业主为国营企业。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确认租赁协议项下的使用权资产价值约为人民币86.0百万元,即租赁协议期间应付租金总额的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