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 本公司拟实施H股全流通 本公告乃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14日发佈并于2023年8月10日进一步修订的《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该指引」)。 鉴于该指引,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及批准本公司若干股东所持本公司51,562,074股未上市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14.47%)拟实施全流通(「H股全流通」)。 于本公告日期,H股全流通仍有待取得所有相关批准(包括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通知)、将该等未上市股份转换为本公司H股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批准该等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转换及上市」)。 本公司将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及╱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就H股全流通及转换及上市的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H股全流通及转换及上市须遵守中国证监会、联交所及其他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程序。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