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发布、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并不亦无意构成亦不属于在美国境内或于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登记,且不会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或任何适用州立证券法登记规定或不受其规限的交易则另作别论。发售股份不会于美国进行公开发售。发售股份仅可依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以及发售及出售发生的各司法权区适用法律以离岸交易方式发售及出售。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有意投资者应先行阅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有关下文所述全球发售的详细资料,方决定是否投资于所提呈发售的H股。本公司未曾并将不会根据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经修订)注册。 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发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有权于上市日期(目前预期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的任何时间,于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段所载的任何事件发生后立即终止于香港包销协议项下的义务。 – 1 –Jiangxi Rimag Group Co. Ltd.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 17816000股H股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 8908000股H股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 8908000股H股 最终发售价 : 每股H股14.98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 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面值 :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2522 独家保荐人、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华富建业证券 QUAM SECURITIES –2–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发售价及配发结果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警告:鉴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数目不多之H股股东,H股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知悉即使少量H股成交,H股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于买卖H股时务请审慎行事。 摘要公司资料股份代号2522股份简称一脉阳光 开始买卖日2024年6月7日* *请参阅本公告底部备注价格资料 最终发售价14.980港元 发售价范围14.600港元–16.800港元发售价进行调整不适用发售股份及股本发售股份数目17816000 公开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在重新分配后)8908000 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在重新分配后)8908000于上市时已发行的股份数目356311832 发售量调整权(增发权) 根据该权利增发股份数目:不适用 -公开发售不适用 -国际发售不适用超额分配超额分配发售股份数目不适用所得款项 所得款项总额(备注)266.88百万港元 减:最终发售价之预计应付上市费(83.40)百万港元 所得款项净额183.48百万港元 备注:所得款项总额是指发行人有权收取的金额。有关所得款项用途的详情,请参阅日期为 2024年5月30日的招股章程。配发结果详情 公开发售有效申请数目17855成功申请数目5418 认购水平336.33倍触发回拨是公开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数目1782000 由国际发售重新分配的发售股份数目(回拨)7126000 公开发售下发售股份最终数目(在重新分配后)8908000 公开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占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50.00%数目之百分比 备注:有关向公开发售进行最终股份分配的详情,投资者可以参考https://www.hkeipo.hk/iporesult以名称或标识号进行搜索,或者浏览 https://www.hkeipo.hk/iporesult以获取已分配者的完整列表。 国际发售承配人的数量111 认购水平1.24倍国际发售的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数目16034000 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回拨)7126000 国际发售下发售股份最终数目(在重新分配后)8908000 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占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50.00%之百分比 董事确认,据彼等所深知、尽悉及确信, (i)承配人及公众认购的发售股份并非由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本公司现有股东或其任何附属 公司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直接或间接拨资;及 (ii)购买发售股份的承配人及公 众概无习惯受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本公司现有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的指示而对登记于其名下或其以 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进行收购、出售、表决或其他处置。 国际发售中的承配人包括以下内容: 基石投资者已分配的发售占发售股份占全球发售后的占全球发售后的现有股东或其紧 投资者 股 份数目 数目之百分 已发行 H 股数目 已发行股本总额 密联系人比之百分比之百分比 卓投企业管理641050035.98%3.24%1.80%是(香港)有限公司 联影医疗科技香8010004.50%0.40%0.22%否港有限公司 中国新锐医药控8010004.50%0.40%0.22%否股有限公司 合计801250044.97%4.05%2.25%已获豁免或准许的获分配者占发售股份占全球发售后占全球发售后 获分配的股 数目之百分 的已发行 H股 的已发行股本 投资者份数目比数目之百分比总额之百分比关系* 卓投企业管理现有股东/董(香港)有限事或其紧密 公司641050035.98%3.24%1.80%联系人 合计641050035.98%3.24%1.80% #配售予上述获分配者的 H 股代表独立第三方(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并符合联交所授予的所有条件。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 F1第 5(2)段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0.04 条及书面同意,以分配股份予两名现有股东的紧密联系人卓投企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招股章程中「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一节。 禁售承诺现有股东上市后须遵守禁售占上市后须遵守禁售承上市后须遵守禁承诺的本公司持股诺的全球发售后全部已售承诺的本公司须遵守禁售承诺的最 姓名/名称 数目 发行 H 股的百分比 股权比例 后一天 南昌一脉59088588股股份9.21%16.58%2025年6月6日 (包括18213291股 H 股) 北京高盛 30882270 股 H 股 15.61% 8.67% 2025 年 6 月 6 日 佰山投资22058814股股份2.23%6.19%2025年6月6日 (包括4411763股H 股) 北京人保 19289403 股 H 股 9.75% 5.41% 2025 年 6 月 6 日 奋勇科技18617271股股份4.70%5.22%2025年6月6日 (包括9300000股H 股) 顾军军17758849股股份4.04%4.98%2025年6月6日 (包括8000000股H 股) 王世和17755070股股份4.04%4.98%2025年6月6日 (包括8000000股H 股) 京东盈正16175910股股份4.04%4.54%2025年6月6日 (包括8000000股H 股) 赣江开发14558319股股份不适用4.09%2025年6月6日 中锦志和14104104股股份4.04%3.96%2025年6月6日 (包括8000000股H 股) 高科新浚13746783股股份4.53%3.86%2025年6月6日 (包括8970588股H 股) 宁波澔冠11312214股股份2.88%3.17%2025年6月6日 (包括5700000股H 股) 北京一脉9662868股股份2.53%2.71%2025年6月6日 (包括5000000股H 股)上市后须遵守禁售 占上市后须遵守禁售承 上市后须遵守禁承诺的本公司持股诺的全球发售后全部已售承诺的本公司须遵守禁售承诺的最 姓名/名称 数目 发行 H 股的百分比 股权比例 后一天 中金盈润9412545股股份2.27%2.64%2025年6月6日 (包括4500000股H 股) 智合二期8087955股股份2.53%2.27%2025年6月6日 (包括5000000股H 股) 杭州镜心 7352937 股 H 股 3.72% 2.06% 2025 年 6 月 6 日 WWH 6784545 股 H 股 3.43% 1.90% 2025 年 6 月 6 日 北京盛泽鑫6617643股股份1.67%1.86%2025年6月6日 (包括3300000股H 股) 晓渢投资 3393663 股 H 股 1.72% 0.95% 2025 年 6 月 6 日 陕西鸿瑞3070413股股份不适用0.86%2025年6月6日 于开涛3000000股股份不适用0.84%2025年6月6日 周小炎3000000股股份0.76%0.84%2025年6月6日 (包括1500000股H 股) 北京美越咨询2540214股股份0.76%0.71%2025年6月6日 (包括1500000股H 股) 北京华宇 2205882 股 H 股 1.12% 0.62% 2025 年 6 月 6 日 江西国控2137515股股份0.32%0.60%2025年6月6日 (包括 640000 股 H股) 宁波珠达 1842246 股 H 股 0.93% 0.52% 2025 年 6 月 6 日 赵文兵 1764705 股 H 股 0.89% 0.50% 2025 年 6 月 6 日 杨俊1566240股股份不适用0.44%2025年6月6日 罗立方1500000股股份不适用0.42%2025年6月6日 上海立赢 1500000 股 H 股 0.76% 0.42% 2025 年 6 月 6 日上市后须遵守禁售 占上市后须遵守禁售承 上市后须遵守禁承诺的本公司持股诺的全球发售后全部已售承诺的本公司须遵守禁售承诺的最 姓名/名称 数目 发行 H 股的百分比 股权比例 后一天 OGF 1453833 股 H 股 0.73% 0.41% 2025 年 6 月 6 日 ONH 1453833 股 H 股 0.73% 0.41% 2025 年 6 月 6 日 诺纬资产 1364628 股 H 股 0.69% 0.38% 2025 年 6 月 6 日 枣庄瑞庆1069920股股份不适用0.30%2025年6月6日 曾德禄955239股股份不适用0.27%2025年6月6日 上海汇晏735000股股份不适用0.21%2025年6月6日 枣庄瑞智 676413 股 H 股 0.34% 0.19% 2025 年 6 月 6 日 小计338495832股股份90.99%95.00% (包括180000000股 H 股)上表所示禁售期的届满日期乃以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 1 高科新浚指高科新浚成长一期(于紧随上市后持有 8970588 股 H 股)、高科创业(于紧随上市后持有3411567股股份)及高科新浚创新(于紧随上市后持有1364628股股份)。有关高科新浚的详情,请参阅招 股章程「历史及公司架构—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的资料」。 基石投资者上市后须遵守禁售占上市后须遵守禁售承诺的本公司股权上市后须遵守禁承诺的全球发售后全比例须遵守禁售 售承诺的本公司部已发行H股的百分承诺的最后名称持股数目比一天 卓投管理 6410500 股 H 3.24% 1.80% 2024 年 12股月6日 联影香港 801000股 H 股 0.40% 0.22% 2025年 6月 6日 中国新锐 801000股 H 股 0.40% 0.22% 2025年 6月 6日 小计 8012500股 H 4.05% 2.25%股上表所示禁售期的届满日期乃以相关基石投资协议为依据。承配人集中度分析承配人 获配发H股数目 配发占国际发售的百分比 配发占发售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上市后所持股份数目 占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最大641050071.96%35.98%64105001.80% 前5863400096.92%48.46%86340002.42% 前10878900098.66%49.33%87890002.47% 前25885000099.35%49.67%88500002.48%附注 * 承配人排名乃按分配予承配人的 H股数目而定。H 股股东集中度分析配发占国际发售的 配发占发售股份总数 上市后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 上市后所持股份数目 H股股东* 获配发H股数目 百分比 的百分比 上市后所持H股数目 的百分比 最大00.00%0.00%3088227015.61%30882270 前500.00%0.00%8665555243.81%141624315 前1000.00%0.00%12600848963.70%214771185 前25641050071.96%35.98%18082179391.41%311364979附注 * H 股股东排名乃按 H 股股东在上市时所持的 H 股数目而定。 股权集中度分析配发占国际发售配发占发售股份总数占上市后已发行股本 股东 获配发H股数目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上市后所持H股数目 上市后所持股份数目 总额的百分比 最大00.00%0.00%182132915908858816.58% 前500.00%0.00%8209672714993634642.08% 前1000.00%0.00%11409672723028859864.63% 前25641050071.96%35.98%17571484232688676091.74%附注 *股东排名乃按股东在上市时所持的(所有类别)股份数目而定。 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基准 待满足招股章程所载的条件后,公众作出的有效申请将按以下基准有条件配发: 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准则甲组有效申请数目 获配发 H 股占 所申请 H 股 所申请总数的 数目概约百分比分配/抽签基准 500 6670 6670 名申请人中有 201 名获发 500 股 H 股3.01% 1000 1346 1346 名申请人中有 73 名获发 500 股 H 股2.71% 1500 619 619 名申请人中有 49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64% 2000 482 482 名申请人中有 49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54% 2500 1389 1389 名申请人中有 173 名获发 500 股 H 股2.49% 3000 242 242 名申请人中有 36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48% 3500 99 99 名申请人中有 17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45% 4000 124 124 名申请人中有 23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32% 4500 145 145 名申请人中有 30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30% 5000 831 831 名申请人中有 184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21% 6000 221 221 名申请人中有 58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19% 7000 112 112 名申请人中有 34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17% 8000 141 141 名申请人中有 47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08% 9000 105 105 名申请人中有 39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2.06% 10000 1020 1020 名申请人中有 412 名获发 500 股 H 股2.02% 15000 484 484 名申请人中有 278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1.91% 20000 297 297 名申请人中有 219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1.84% 25000 306 306 名申请人中有 274 名获发 500 股 H 股 1.79% 30000 272 500 股 H 股,另 272 名申请人中有 13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75% 35000 133 500 股 H 股,另 133 名申请人中有 27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72% 40000 163 500 股 H 股,另 163 名申请人中有 56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68% 45000 90 500 股 H 股,另 90 名申请人中有 44 名获 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65% 50000 349 500 股 H 股,另 349 名申请人中有 220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63% 60000 226 500 股 H 股,另 226 名申请人中有 206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59% 70000 121 1000 股 H 股,另 121 名申请人中有 23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56%80000 111 1000 股 H 股,另 111 名申请人中有 51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54% 90000 86 1000 股 H 股,另 86名申请人中有 62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51% 100000 438 1000 股 H 股,另 438 名申请人中有 427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49% 150000 219 2000 股 H 股,另 219 名申请人中有 50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41% 200000 132 2500 股 H 股,另 132 名申请人中有 48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34% 250000 182 3000 股 H 股,另 182 名申请人中有 112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32% 合计17155甲组成功申请人总数:4718乙组有效申请数目 获配发 H 股占 所申请 H 股 所申请总数的数目概约百分比 分配/抽签基准 300000 346 4000 股 H 股,另 346 名申请人中有 243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45% 350000 78 5000 股 H 股 1.43% 400000 38 5500 股 H 股,另 38名申请人中有 13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42% 450000 24 6000 股 H 股,另 24名申请人中有 16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41% 500000 22 7000 股 H 股 1.40% 600000 29 8000 股 H 股,另 29名申请人中有 14 名 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37% 700000 48 9500 股 H 股 1.36% 800000 21 10500 股 H 股,另 21 名投资者中有 11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35% 891000 94 11500 股 H 股,另 94 名申请人中有 70 名获发额外 500 股 H 股 1.33% 合计700乙组成功申请人总数:700截至本公告日期,此前存放于指定代理人户口的相关认购款项已汇回至所有香港结算参与者的账户。投资者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其相关投资经纪。 遵守上市规则和指引 董事确认,除已获豁免及╱或已取得同意的上市规则外,本公司已遵守有关本公司股份配售、配发及上市的上市规则及指引。 董事确认,就彼等所知,承配人或公众人士(视情况而定)直接或间接就彼等认购或购买的每股发售股份支付的代价,与最终发售价另加任何经纪佣金、会财局交易征费、证监会交易征费及应付交易费者相同。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的任何州份及哥伦比亚特区)发 布、刊发、派发。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任何要约或招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登记。除非证券已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并符合任何适用州证券法,否则不得在美国境内提呈发售或出售;或除非符合美国证券法 S 规例,否则亦不得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或出售。证券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 发售股份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于离岸交易中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有意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提呈发售的股份前,务请细阅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的招股章程,以了解下文所述有关全球发售的详细资料。 *发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当于上市日期(现时预期为2024年6月7日)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内「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香港包销协议—终止理由」一段所载的任何事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有权终止彼等于香港包销协议下的责任,并即时生效。公众持股量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i)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41%将由公众人士持有,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条规定的最低百分比;(ii)于上市时,股份将由至少300名股东持有,符合上市规则第8.08(2)条的规定;(iii)三大公众股东于上市时将不会持有公众人士所持股份超过50%,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条的规定;及(iv)本公司将不会有任何新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开始买卖 H股股票仅会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起成为所有权 的有效凭证,前提是全球发售已成为无条件,且招股章程中「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包销协议—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无获行使。投资者如于收到股票前或股票成为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前按公开可得的分配详情买卖H股,须自行承担风险。 假设全球发售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H股将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开始在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500股H股的买卖单位进行买卖。H股的股份代号为2522。 承董事会命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徐克博士香港,2024年6月6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及拟任董事为:执行董事徐克博士、陈朝阳先生、何英飞女士及冯勰先生;非执行董事刘森林先生及毛晓军先生;及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晓辉先生、罗毅先生及袁骏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