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enbi Ltd.粉笔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69)于2024年6月1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兹提述粉笔有限公司(「本公司」)通函(「通函」)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6月1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各项建议决议案(「决议案」)均已进行投票表决。有关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及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2023年129121575690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100%)(0%) 表、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i). 重选丘东晓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880773856 31383713 事。(96.56%)(3.44%) 2(ii). 重选袁启尧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880773856 31383713 事。(96.56%)(3.44%) –1–票数及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2(iii). 重选袁佳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911135373 1022196 (99.89%)(0.11%) 2(iv). 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912083969 73600 (99.99%)(0.01%) 3.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9121575690 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100%)(0%)其酬金。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86880293043354639 及处理不超过通过本决议案日期(95.25%)(4.75%)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新股份。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9121575690 通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100%)(0%) 股份总数10%的股份。 6.通过加入本公司所购回股份总86884280643314763数,以扩大授予董事配发、发行(95.25%)(4.75%)及处理本公司新股份的一般授权。 7.批准建议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689916444712993122月14日采纳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98.58%)(1.42%) 划条款向魏亮先生(「魏先生」)授出700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遵守所有相关法律、规则、法规及授予函件,及授权董事会行使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或权宜的所有权 利及权力,以全面落实建议向魏先生授出700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及所有旨在实现上述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的行为。 –2–由于各项决议案之赞成票均超过50%,故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292187580股,此乃赋予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权利出席并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有决议案投票之本公司股份总数。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a)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包括于中央结算系统持有或寄存的任何库存股份);及(b)有23984000股待注销的回购股份,惟并无计入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有决议案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总数。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并无于股东周年大会行使库存股份或待注销回购股份的投票权。 诚如通函所披露,除(i)张小龙先生及李鑫先生分别直接持有 491500股及 67174500 股 股 份 ;(ii) Chalk World Ltd、Chalk Sky Ltd、Green Creek Limited、Liang Ma Limited(由魏先生、张小龙先生、李鑫先生及李勇先生最终控制)分别 持有85165000股、257200000股、51058000股及259736000股股份;及(iii) 2003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受托人方舟信托(香港)有限公司持有74039875股股份外,并无其他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就批准(其中包括)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决议案放弃投票。合共持有720825000股股份的董事均本应对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7项所提呈的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惟其均已就有关决议案投票。倘不计入有关票数,上述决议案无论如何亦将获通过。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概无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份持有人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亦无任何股份持有人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并无任何股东于通函内表明有意投票反对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方舟信托(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放弃就其于2023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信托下所持74039875股股份行使投票权。 董事(即张小龙先生、魏亮先生、丘东晓先生、袁启尧先生及袁佳女士)亲身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李勇先生及李鑫先生因其他业务活动而无法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3–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承董事会命粉笔有限公司主席张小龙香港,2024年6月13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小龙先生及魏亮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勇先生及李鑫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丘东晓先生、袁启尧先生及袁佳女士。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