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同本通告同日刊发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有关本通告决议案的详情载于通函。 兹通告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中国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43楼举行二零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