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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3)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2024-07-15 00:00:00

(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 (3)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润华生活服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以下变动将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a) 陈海萍女士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 成员,以专注于彼的其他业务;及 (b) 王玉霜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 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佈: 陈海萍女士(「陈女士」)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专注于彼的其他业务,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陈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有关彼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陈女士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 王玉霜女士(「王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王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王女士,52岁,于1993年毕业于中国山东科技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彼于资本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于1993年9月至2001年7月,彼出任中国济南洗衣厂的会计主管。于2001年7月至2005年9月,彼出任山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于2005年9月至2011年1月,彼出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的项目经理。于2011年1月至2017年1月,彼出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经理。于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彼出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项目经理。于2022年12月至今,彼出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的总经理。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于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于本公告日期,王女士已确认,彼(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实体担任任何职位;(iii)并无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v)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视作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告日期,王女士亦已确认(a)其就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各项因素的独立性;(b)彼于过往或现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连;及(c)概无于其获委任时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因素。 王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步任期自2024年7月15日起为期三年,须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重选。根据王女士的委任条款,王女士将收取年度董事袍金45,000港元,此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釐定,其经参考现行市况、其职务及职责以及其于本公司事务上所用的时间,进行年度审阅后,方可作实。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委任王女士的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及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任何其他事宜。 王女士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09D条自律师事务所取得法律意见,并确认彼已明瞭作为董事的义务。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王女士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自2024年7月15日起: (i) 陈女士已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ii) 王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