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Huaibei GreenGold Industry Investment Co. Lt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50) (1)于2024年6月25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委任执行董事; (3)变更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组成及 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4)委任核数师;及 (5)分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兹提述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6月4日的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股东周年大会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刘勇先生主持,并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国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18号绿金公司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上所载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已获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所有决议案有关的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的股份数目(%)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19807050000事(「董事」)会(「董事会」)报告(100.00%)(0%)(0%)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监19807050000事(「监事」)会报告(100.00%)(0%)(0%) 1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核19807050000 数师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100.00%)(0%)(0%) 4.审议及批准委任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19807050000 司的核数师及厘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0%) 880000元,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 5.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的薪酬19807050000 (100.00%)(0%)(0%) 6.授权董事会厘定监事的薪酬19807050000 (100.00%)(0%)(0%) 7.审议及批准委任张争光先生为执行董事19807050000 (100.00%)(0%)(0%) 8.审议及批准分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19807050000 股息(100.00%)(0%)(0%)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9.向董事会授出一般授权,以于有关期间配发、发行19807050000 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20%的新增内资(100.00%)(0%)(0%) 股及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 附注: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该通函内。 由于超过半数的票数赞成上述第1项至第8项决议案,该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上述第9项决议案,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附注: 1.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64000000股(包括66000000股H股及198000000股内资股),相当于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 2.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须放弃表决赞成任何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 亦无任何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表决。 3.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i)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包括持有或存放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任何库存股份),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并无库存股份的投票权已予行使;及(ii)本公司并无购回任何待予以注销的H股。 24.概无股东于该通函中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表决反对任何该等决议案或就任何该等 决议案放弃表决。 5.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有权投票的股东或其委任代表所持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8070500股,相当于截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5.03%。 6. 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7.全体董事均亲自或通过电子方式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 委任执行董事兹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有关建议委任执行董事之公告。经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张争光先生(「张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即时生效。 有关张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张先生,43岁,于2004年1月毕业于中国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自2024年3月起,张先生一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1年6月至2024年3月及自2017年6月至2021年6月,彼分别担任淮北市南湖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北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旅游投资」)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淮北市建投」)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及自 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彼分别担任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及综合部部长,该公司为文化旅游投资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淮北市建投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自2011年2月至2015年9月,张先生于淮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担任科员。自2008年4月至2011年2月,彼于淮北市建投担任科员。自2004年6月至 2008年4月,彼于淮北市建投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科员。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已确认,(i)彼并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ii)彼于过往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 何董事职位;(iii)彼与任何董事、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 无任何关系;及(iv)彼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亦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证券交易所施加的任何惩罚或监管制裁。 3于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认为并无其他须予披露的资料,张 先生亦无牵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事项,且并无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任期由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起计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且将不会就彼担任执行董事之职位收取酬金。 变更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组成及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继张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后,张先生已获委任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因此,本公司已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所载列的组成规定。 委任核数师兹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3日有关建议更换本公司核数师之公告。经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退任本公司核数师,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分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兹亦提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刊发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及本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发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分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23年末期股息」)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2023年末期股息的派付详情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8元(含税)将于 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或前后派付予股东。为确定股东收取2023年末期股息的资格,本公司将自2023年7月2日(星期二)至2024年7月9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止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2023年末期股息,H股股东应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送达 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本公司的中国总部(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应付内资股持有人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应付H股持有人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汇率按股息宣派当日(即2024年3月28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汇率平均中间价(即人民币0.90752元兑1.00港元)计算。因此,每股H股的2023年末期股息为0.03085港元。 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的具体安排(包括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安排)如下: 4税项 1. 就非居民企业H股持有人代扣代缴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向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分派 2023年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2. 就非居民个人H股持有人代扣代缴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向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个人分派2023年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公司非居民个人H股持有人可以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中国内地和香港(或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于非居民个人H股持有人,本公司一般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惟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者除外。 对于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 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董事会命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刘勇 中国安徽省,2024年6月25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刘勇先生、秦加朋先生、赵松先生、陆浚哲女士及张争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郜伟先生、刘朝田先生及邢梦玮女士。 *仅供识别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