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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举行的B类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延会)通告

2022-06-30 00:00:00

我们谨此提述贝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的通函(「通函」)。除非特别说明,本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通告贝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北京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三十分(或紧随A类股东大会后)假座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2号东方电子科技大厦召开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类别股东大会(「B类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以下各项决议案:

1.作为特别决议案,审议及批准类别决议案,以修订及重述大纲及细则。

股份记录日期

本公司董事会已将香港时间2022年7月12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定为B类普通股的记录日期(「股份记录日期」)。截至股份记录日期在册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出席B类会议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为符合资格投票并出席B类股东大会,就于本公司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登记的B类普通股而言,须不迟于开曼群岛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六时正前(由于开曼群岛与香港的时差)将所有有效的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股份登记总处Harneys Fiduciary (Cayman) Limited,地址为 4th Floor, Harbour Place,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1002,Cayman Islands。所有于股份登记日期为B类普通股的注册持有人的人士将有权投票并出席B类股东大会。

出席B类股东大会

截至股份记录日期在册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方有权出席B类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为预防COVID-19疫情扩散并保障股东的健康及安全,本公司可于B类股东大会上采取若干预防措施。本公司所有高级职员及代理人保留拒绝任何人士进入B类股东大会会场或指示任何人士离开B类股东大会会场的权利,前提是有关高级职员或代理人合理认为有关拒绝或指示是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须遵照或可能须遵照适用法律及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指示而进行。行使该等拒绝入场或指示离场的权利不会导致B类股东大会的程序无效。

代表委任表格

截至股份记录日期在册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以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在B类股东大会行使其权利。请参阅代表委任表格(就B类普通股持有人而言),其在我们的网站investors.ke.com可供查阅。

截至股份记录日期止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B类普通股登记持有人有权亲身出席B类股东大会。 阁下的投票具有重要意义。如 阁下希望行使 阁下的投票权,请 阁下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尽快将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就B类普通股持有人而言)填妥、签字、署明日期并交还我们。我们须于香港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三十分前收到代表委任表格(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