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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关连交易 – 拟对亿华通氢能增资

2023-10-30 00:00:00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通岚科技及亿华通氢能拟订立增资协议,据此,通岚科技将以现金方式向亿华通氢能按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亿华通氢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700万元。本公司所持有亿华通氢能的股权将由100%降至约74.63%。亿华通氢能将继续为本公司合併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通岚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董事宋海英女士及戴东哲女士,因此通岚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亿华通氢能股权将由100%降至约74.63%,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作为本公司出售亿华通氢能的股权。

由于就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其中包括)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执行董事宋海英女士及戴东哲女士为通岚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而董事长张国强先生为通岚科技有限合伙人,于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权益,故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及张国强先生已就考虑及批准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及张国强先生外,概无其他董事被要求就考虑及批准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就增资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