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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19-04-08 00:00:00

兹通告巨星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601号越洋广场4708室举行股东週年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账目与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2. 重选王瑛女士为执行董事;

3. 重选陈道强先生为执行董事;

4. 重选陈颂文先生为执行董事;

5. 授权董事会釐定董事酬金;

6.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釐定核数师酬金;

7.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以普通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C)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以配发、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及协议;

(B) 除本公司董事获授的任何其他授权外,上文(A)段的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结束后行使该项权力的售股建议及协议;

(C) 根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本公司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处理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可于发行授权获批准后将任何或所有本公司股份转换为较大或较小股份数目时作出调整),惟根据下列各项发行的股份除外:

(i) 供股(定义见下文);或

(ii) 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下任何购股权获行使;或

(iii) 根据本公司不时的组织章程细则配发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时起至下列各项(以最早者为准)止期间:(i) 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

(ii) 按任何适用法例或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供股」指由本公司董事于指定的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持有的股份比例提呈发售股份的建议(惟本公司董事可就有关零碎股权或经考虑香港以外任何有关司法权区的法例,或任何地区的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彼等可能认为必须或权宜的排除或其他安排)。」

8.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以普通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在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载的规定,购回本公司股本中的已发行股份;

(B) 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获授权购回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0%(可于购回授权获批准后将任何或所有本公司股份转换为较大或较小股份数目时作出调整),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时起至下列各项(以最早者为准)止期间:(i) 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

(ii) 按任何适用法例或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及

9.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以普通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决议案:

动议待召开本大会的通告所载第7及第8项普通决议案通过后,在本公司董事根据上述第7项普通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可配发及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而可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上,加入本公司于该等决议案日期后根据及按照上述第8项普通决议案所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