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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医疗控股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2017-11-13 08:13:00

本公布由巨星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发表。

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本公司接获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其中一名控股股东何震发先生(「何先生」)通知,何先生已经与一间财务机构(「贷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贷款协议」),内容有关向何先生提供贷款,本金额为35百万美元(「该贷款」),据此,何先生已经以贷款人为受益人质押其於本公司股本中的217,520,000股股份(「已质押股份」),作为该贷款的抵押。

已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0%。上述股份质押并不属於上市规则第13.17条范围内。

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何先生、Hartono Jeane女士、Hartono Rico先生及HartonoChen Chen Irene女士(统称为「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63.88%。於登记217,520,000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已发行股本总数10%)的质押後,控股股东继续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