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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医疗控股内幕消息正面盈利预告

2017-02-27 19:46: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就参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审阅及评估,相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综合纯利而言,预期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综合纯利将录得不低於25%的增长。

本集团仍正在落实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年度业绩。因此,本正面盈利预告公告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其可能於董事会进行进一步内部审阅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阅後作进一步调整)之评估而发出。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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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巨星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就参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审阅及评估,相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综合纯利而言,预期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综合纯利将录得不低於25%的增长(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经审计的综合纯利约为人民币198,513,000元)。该预期大幅增长主要受惠於(1)高毛利率的体外诊断产品之卓越表现;及(2)紧随完成收购两家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後,该等公司的财务业绩已综合计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致。

本集团仍正在落实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年度业绩。因此,本正面盈利预告公告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其可能於董事会进行进一步内部审阅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阅後作进一步调整)之评估而发出。本集团之财务表现详情将载於预期在2017年3月刊发之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内。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