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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有关与WEED ME INC.订立工业大麻合作意向书

2019-05-14 00:00:00

本公告由北控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初,本公司与Weed Me Inc.(「WeedMe」)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之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根据意向书,本公司有意(i)收购WeedMe若干股权(「潜在收购事项」);(ii)与Weed Me就老年人业务展开战略合作,其中包括,研究利用工业大麻提取物治疗阿兹海默症;及(iii)邀请Weed Me管理层加入本集团。

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Weed Me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有关WEED ME之资料

Weed Me成立于二零一六年,目前拥有加拿大卫生部颁发的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及医疗用途销售许可证。Weed Me主营生产及销售工业大麻相关的优质消费品和医疗用途提取物。WeedMe结合先进的工业大麻种植和提取技术,正在工业大麻产业中建立领导地位。同时,它拥有20,000平方英尺的高品质室内种植业务和2英亩用于扩展业务的邻近土地。订立意向书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养老、医疗及健康相关之服务及产品。

本公司一直寻找合适的商机,以丰富其业务,开拓更多收入来源,为其股东增值。随着工业大麻在全球各地相继合法化,该业务未来前景扩阔,董事会相信,工业大麻于医疗及保健产品之应用将会扮演越趋重要的角色,鉴于本集团之业务涵盖养老、医疗及体育,故此Weed Me提供的服务及产品,能与本集团相关业务产生协同效益及有助本集团捕捉上述的商机。

考虑到(其中包括):(i)Weed Me预计带来的利润及现金流;(ii)Weed Me业务的增长潜力;(iii)与本业团业务的潜在协同效益;及(iv)潜在收购事项与本集团整体拓展策略一致,董事相信,意向书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一般事项

于本公告日期,潜在收购事项之条款及条件仍处磋商阶段,且概无订立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根据上市规则,倘潜在收购事项落实,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