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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19-12-23 00:00:00

兹提述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2016年公告。诚如2016年公告所披露,自2002年本公司上市以来,本集团一直与中国银行集团进行持续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包括一般关连交易、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此等交易均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并受服务与关係协议和本集团相关成员据此不时订立及将订立的特定协议约束。

服务与关係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于2019年12月23日,双方签订修订协议,以将服务与关係协议续期三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修订当中若干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国银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此,中国银行集团按上市规则乃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服务与关係协议(经续期及修订)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均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各项一般关连交易的新上限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订各项适用百分比率为0.1%或以上但低于5%,因此一般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各项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的新上限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订各项适用百分比率为5%或以上,因此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均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指不获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会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审核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并就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亦已委任六福资本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一份列载(其中包括): (i)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的详细资料及其新上限; (ii)由六福资本就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提供予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及(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投资及转介关连交易及同业市场关连交易所提出的建议的通函将于2020年1月16日或之前发送予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的通告将另行发送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