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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

2021-03-30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为促使本公司可灵活处理有关本公司举行股东大会的事宜,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章程细则,容许本公司股东大会以混合会议形式召开、举行及进行,即本公司的股东除可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可以电子方式出席。有关建议修订亦列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主席的其他相关权力,包括就出席情况作出安排,并确保有关股东大会安全有序进行。董事会亦建议对现有章程细则作出有关认可本公司使用电子通讯及/或设施和更新及整理释义以及其他表述的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一套新的章程细则以取代及摒除现有章程细则。

拟采纳的新章程细则所涵盖的主要变动概述如下:

(a) 容许股东大会(包括股东週年大会、任何续会或延会)可于世界任何地方(惟股东大会的主要地点必须为香港)及于一个或多个地点以现场会议或混合会议形式召开、举行及进行;(b) 在传统及/或机械方式外,认可本公司使用电子通讯及/或设施;(c) 赋予董事会在举行股东大会(或续会)前延迟该大会(或续会)的权力;及-2-(d) 更新及整理释义及其他表述,并因应上述修订而作出一致的相应修改及其他内务修订。透过采纳一套新章程细则的方式以涵盖对现有章程细则的建议修订须经本公司股东在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新章程细则所涵盖的建议修订概要的通函,将连同本公司 2020 年报及股东週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于 2021 年 4 月寄发予股东。

释义

在本公告中,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股东週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董事会」 指 本公司现时的董事会「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 指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