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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盈利警告;及(II) 本公司于联营公司之投资之潜在减值亏损

2021-02-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而作出。

根据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财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考量及其他现时可得之资料,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零年财年将产生预期亏损净额约港币十亿六千三百九十万元。录得的预期亏损净额主要由于确认本公司于本公司联营公司邮乐之投资所产生之减值亏损约港币十亿一千五百九十万元。减值亏损乃关于本公司于邮乐之投资之账面值,并且属非现金性质,因此将不会对本集团之当前及未来现金流量及日常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i)基于本集团核数师仍在审核之数据及资料;及(ii)并未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可能予以更改。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全年业绩公告所披露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财年之财务表现详情,预期有关公告将由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