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蚬壳电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刊发的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年报」)。除另有界定外,本补充公告所用词汇与年报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除年报所载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12(ii)及附注12所提供的资料外,本公司谨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26(2)段就本集团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提供以下补充资料: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没收界定供款退休计划项下的供款(即僱员在有关供款悉数归其所有前退出该界定供款退休计划,由僱主代僱员处理的供款)。于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界定供款退休计划项下被没收的供款可供本集团减低现有的供款水平。
上述补充资料概不影响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除本补充公告所披露者外,年报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