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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淮南矿业增资

2019-07-30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中电国瑞(本公司一家全资拥有附属公司)与淮南矿业、原股东、上海电力及若干独立第三方订立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中电国瑞、上海电力及其他独立第三方(作为投资者)同意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淮南矿业分别注资人民币200,000,000元(相当于约227,273,000港元)、人民币200,000,000元及人民币2,100,000,000元,出资额将作为增加其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增资事项完成后,中电国瑞将拥有淮南矿业约0.57%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淮南矿业持有本公司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平圩一厂、平圩二厂、平圩三厂各40%股权以及大别山电厂42%股权。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定义,淮南矿业属于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并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国家电投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04%。国家电投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上海电力59.51%股权(包括本公司所持有上海电力的13.88%股权)。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定义,上海电力属于国家电投之联繫人,并为本公司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增资协议项下所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中电国瑞根据增资协议应支付注资额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故交易须遵守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公告及申报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