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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续物料采购框架协议

2020-12-24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一份物料采购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与中电国际重续为期两年的物料采购框架协议,据此,订约双方已同意在现框架协议届满时,买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将继续向供应商采购物料。

于本公告日期,供应商为中电国际的间接附属公司,而中电国际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04%。故根据上市规则定义,供应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物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所涉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分别为人民币51,900,000元及人民币90,300,000元(约相等于61,800,000港元及107,500,000港元)。由于物料采购框架协议有关最高年度上限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故物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所涉交易须遵守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公告、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