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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

2022-08-0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2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2022年中期业绩」)及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i)收入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927百万元下降至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700百万元至人民币750百万元;(ii)毛利由2021年上半年人民币184百万元下降至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130百万元至人民币150百万元;(iii)期内溢利由2021年上半年人民币163百万元下降至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2百万元至人民币5百万元;及(iv)剔除出售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之损失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的溢利为人民币70百万元至人民币80百万元,较2021年上半年人民币126百万元减少36.5%至44.4%。

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的期内溢利预期较去年同期减少乃主要由于本集团于2022年上半年(i)在执行项目所在省份疫情散发,防疫要求严格,部分设计、采购及建设(EPC)项目进度延迟;(ii)个别运营与维护(「运维」)及特许经营项目因各种原因关闭,如合同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停止项目;(iii)部分火电行业运维及特许经营项目发电量降低导致收入减少,大宗物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及(iv)受环球及国内经济影响,本集团录得出售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之损失。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及对2022年中期业绩的初步审阅为基准且可予调整。2022年中期业绩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实际的2022年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细阅2022年中期业绩,该业绩预期于2022年8月26日或前后根据上市规则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