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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易合作开发酷派信息港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及三期

2021-01-12 00:00:00

合作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宇龙与星华安已就酷派信息港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及三期订立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据此,该项目将由宇龙提供其拥有地块,由星华安提供资金及有关建设、运营及销售之专业知识(如适用)。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合作协议之最高百分比率(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超过25%但低于75%,故合作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重大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本公司须遵守报告、公告和股东批准的规定。

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通过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据董事所知,概无股东或其任何紧密联繫人于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股东须就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的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合作协议之详情及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资料;及(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知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或之前(即本公告刊发后十五(15)个营业日内)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