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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 补充公佈

2020-06-18 00:00:00

本公佈乃由鹰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的正面盈利预告公佈(「该公佈」)。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本公司之人士,根据现时可得资料,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去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40,400,000港元大幅增加介乎约55%至65%。该公佈已披露有关增长的主要原因。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佈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之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佈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刊发。

建议股东及有意投资本公司之人士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