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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2-01 00:00:00

本公告乃由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各自为「董事」)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理报表(「管理报表」)进行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溢利可能较2017年同期减少约65%至90%。

预期溢利减少主要由于(i)本集团对一个主要客户的销售减少;及(ii)本集团为增加整体生产效率及降低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劳工成本而增加的研发支出。

本公司正在编制及落实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及可能需要调整。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有关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将于2019年3月19日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