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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宏泰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18-05-25 16:31:00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告内所载之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之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除本文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结果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通告内所载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票之监票人。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9,115,638股,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普通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仅於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告内所载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有关各项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概约%)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72,289,702(100.0000%) 0(0.0000%)

2. (a) 重选王明利先生为执行董事; 72,150,951(99.8081%) 138,751(0.1919%)

(b) 重选王亚榆先生为执行董事; 72,150,951(99.8081%) 138,751(0.1919%)

(c) 重选王明志先生为执行董事; 72,150,951(99.8081%) 138,751(0.1919%)

(d) 重选王亚南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72,248,951(99.9436%) 40,751(0.0564%)

(e) 重选梁碧君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72,279,452(99.9858%) 10,250(0.0142%)

(f) 重选孙伟康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72,279,452(99.9858%) 10,250(0.0142%)

(g) 重选胡健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72,279,452(99.9858%) 10,250(0.0142%)

3.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70,787,202(97.9216%) 1,502,500(2.0784%)

4. 重新委聘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72,289,701(99.9999%) 1(0.0001%)

5. (A) 授予董事无条件授权以发行及配发额外股份,

惟其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20%。 68,175,137(94.3082%) 4,114,565(5.6918%)

(B) 授予董事无条件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惟其

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0%。 72,289,702(100.0000%) 0(0.0000%)

(C) 扩大根据第5(A)项决议案所授出之授权,使之包括本

公司根据第5(B)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数目。 68,348,887(94.5486%) 3,940,815(5.4514%)

由於超过50%之投票赞成各项决议案,因此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