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进一步授予奖励

2023-01-13 00:00:00

兹提述(i)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21年8月2日、2021年12月15日及2022年9月19日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通函(「通函」);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的投票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采纳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ii)根据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授予奖励。除非另有定义,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进一步授予奖励

董事会宣佈,截至本公告日期,涉及103,699股奖励股份的奖励已授予21名选定参与者,占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约0.0262%及已发行总股本约0.0035%(「进一步授予」)。上述所涉奖励股份为受托人根据本公司指示通过市场内交易以现行市价收购的现有股份。由于本公司不会根据进一步授予发行新股份,故不会对现有股东的股权有任何摊薄影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进一步授予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进一步授予的选定参与者

根据进一步授予,共有21名选定参与者,均为独立选定参与者。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经过所有合理查询后,独立选定参与者并非《上市规则》涵义下的本公司关连人士。

归属条件

进一步授予的奖励归属须根据选定参与者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条件及奖励函所载任何其他适用归属条件而定。

有关奖励归属条件的其他详情,请参阅通函「II.建议采纳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奖励归属—归属条件」一节。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为仅由本公司现有股份拨付的股份计划,根据该计划的进一步授予不受《上市规则》第17.06A、17.06B及17.06C条所载披露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