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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转换价进一步调整

2021-06-07 00:00:00

谨请参阅(i)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7日及2020年6月3日有关(其中包括)发行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债券」)及将债券转换价由每股H股111.80港元调整至每股H股79.85港元的公告;及(ii)本公司有关(其中包括)2020年利润分配及202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于2021年4月9日的通函(「通函」)与2021年5月13日的投票结果公告(「投票结果公告」)。除另有指明外,通函已定义的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相同涵义。

按投票结果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会分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息并且进行202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会分派合共人民币889,579,996.44元(含税)(以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股息相当于每10股股份人民币3.63元(含税)),而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现有股份发行2股2020年资本化股份计算,将发行合共490,126,719股股份(按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2,450,633,599股股份计算,包括63,155,032股H股(2020年新资本化H股)及426,971,687股A股(2020年新资本化A股))。根据债券的条款与条件,于转换时所发行H股的价格(「转换价」)会由于(其中包括)本公司资本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调整。因此本公司宣佈,由于股东于2020年度股东週年大会批准2020年利润分配及202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2021年6月8日(即紧随确定H股股东获得202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2020年利润分配资格的记录日期后之日)生效),以及2020年间对债券转换价作出的若干轻微约整(毋须即时反映,并已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结转),债券转换价会由每股H股79.85港元进一步调整为每股H股66.17港元(「经进一步调整转换价」)。除上述者外,债券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于本公告日期,未偿还债券本金金额为209,900,000美元。假设所有未偿还债券按经进一步调整转换价转换,则根据债券可转换及发行的H股将由约20,619,093股H股增至约24,881,889股H股,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约7.88%,及因未偿还债券全数转换及202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而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约6.16%。倘未偿还债券于经进一步调整转换价生效后获全数转换,则可发行的额外4,262,796股H股将由本公司根据于2021年5月13日举行的2020年股东週年大会所徵求及获授的可转换债券相关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

本公告亦是根据2019年9月17日本公司与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所订立有关债券的信托契据给予债券持有人有关转换价进一步调整的通知。

债券持有人如对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自行咨询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