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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科工公告(1)建议委任董事;及(2)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18-06-07 12:07: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1)条及第13.51(2)条发布。

建议委任董事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将提交至股东周年大会以供股东审议和批准。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董事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详情的补充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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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1)条及第13.51(2)条发布。

1. 建议委任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据此,股东周年大会将审议并聘任(如认为合适)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

董事会宣布,由於其他工作安排,林左鸣先生於任期届满后将不再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重选,并向本公司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也无就其终止任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的任何事宜。

董事会藉此机会向林左鸣先生在其任期内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由於其他工作安排,李现宗先生将不会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之通函所先前披露,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新委任的候选人。

王学军先生及王建新先生已获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候选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计,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彼等的薪金将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资历、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後厘定,须待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後方可作实。於本公告日期,彼等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请参阅下文所示的彼等履历详情:

王学军先生,46 岁,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王学军先生1995 年7 月毕业於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7 月毕业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学军先生於1995 年开始从事航空事业,2008 以来,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资本部处长、副部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部部长。

王建新先生,45 岁,博士,研究员。王建新先生1994 年6 月毕业於吉首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学位,2001 年3 月毕业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2004 年6月毕业於上海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王建新先生历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主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等。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建新先生同时担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学军先生及王建新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所知,王学军先生及王建新先生概无於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具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涵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彼等的委任而言,概无任何其他资料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所载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需提请股东留意的事宜。

建议委任王学军先生和王建新先生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审议和批准。

2.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为强调遵守中国法律及法规的重要性,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如下:

於章程第一章第7 条後加入第二段如下: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规定。公司所从事行业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包括但不限於保密事项、军工事项),应依照其规定或要求执行。」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审议和批准,并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请授权本公司任一执行董事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进行相应修改。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尚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登记及/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