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中航科工公告 (1)推迟股东周年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更改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3) 更改股息支付安排;及(4) 寄发补充通告及新委任表格

2018-05-10 16:43:00

兹提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之通函(「通函」)以及原计划分别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上午九时三十分及上午十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艾维克酒店举行之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统称为「原通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通函及原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1. 推迟股东周年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於股东周年大会之部分议案的调整,本公司现将原定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五)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期推迟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相应分别推迟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及上午十时正。

股东周年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不变,仍定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艾维克酒店举行。有关股东周年大会拟审议议案调整的详情将尽快发出。

2. 更改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

由於前述会议日期变更,厘定股东是否分别有权(1)参加股东周年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获派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资格之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相应变更。

(1)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及厘定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

本公司已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六)起并原定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由於股东周年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日期推迟,H 股股份过户登记自本公告之次日起重新开放。本公司将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星期六)起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星期五)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凡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营业时间开始时其姓名或名称载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H 股股东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凡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营业时间开始时其姓名或名称载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 H 股股东有权出席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本公司 H 股股东如欲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须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 至 1716 室。

(2)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及厘定获派二零一七年末期股息的资格

由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变更,本公司将不再於原定的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五)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享有末期股息的股东身份。为了确定享有末期股息的股东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享有二零一七年度末期股息,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 17 楼1712 至 1716 室。

3. 更改股息支付安排

(1)以港元支付股息之汇率

向本公司 H 股股东分派之二零一七年度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派,以港币支付。由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变更,股东应注意,实际获派港币值将按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宣派股息之日(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平均收市价计算。

(2)更改股息支付日期

由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变更,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预计派付日期将由原定的「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八日或之前」变更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或之前」。

4. 寄发补充通告及新委任表格

载有(其中包括)有关经调整决议案的股东周年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告连同新委任表格(「新委任表格」)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1) 委任表格

如果股东已经填妥并交回通函所附的代理人委任表格(「原委任表格」),(i)就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理人委任表格,仍鼓励股东按照新委任表格中所载的指示填妥并交回新委任表格,而原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销。倘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时尚未填妥新委任表格,则除股东已於原委任表格作出投票指示的该等决议案外,股东所委任的代表将有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经调整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ii)就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适用的代理人委任表格,则股东可忽视新委任表格且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如果股东尚未填妥及交回原委任表格,建议股东按照新委任表格中所载的指示填妥并交回新委任表格。

如果股东选择填妥并交回原委任表格及新委任表格,则以载於新委任表格的资料和指示为准。

(2) 回条

如果股东已经填妥并交回通函所附的回条,股东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