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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科工(1) 建议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监事;及(2) 委任总经理

2018-03-16 16:5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发布。

建议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将提交至股东周年大会以供股东审议和批准。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详细信息的通函以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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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建议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应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由於第五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所有监事的任期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之日届满,本公司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指股东代表监事)成员。职工代表监事已由本公司职工大会单独选举产生。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起始日期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或监事会成立之日,即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监事在其各自任期届满之日有权参与重新选举,重选结果的相关议案应由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超过半数的表决票同意。因此,建议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将提交至股东周年大会以供股东审议和批准。

1. 建议重选及新委任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部分成员,即林左鸣先生(执行董事)、谭瑞松先生(非执行董事)、李耀先生(非执行董事)、何志平先生(非执行董事)、帕特里克? 德? 卡斯泰尔巴雅克先生(非执行董事)以及刘人怀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提名为参与重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开始。

第五届董事会其余成员,即吴献东先生(非执行董事)、刘仲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和杨志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於各自任期届满后不参加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重选,并向本公司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也无就其终止任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任何事宜。

董事会藉此机会向吴献东先生、刘仲文先生和杨志威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以及刘威武先生已分别获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开始。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以及刘威武先生的薪酬将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考虑其资质、经验以及现行市场情况后厘定,尚待股东周年大会授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与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以及刘威武先生签订任何服务合约。

陈元先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陈元先先生(「陈先生」),57岁,博士,研究员。陈先生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人机工程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一九八八年毕业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人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一九九八年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陈先生一九八二年起开始从事航空事业,历任中国航空附件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二零零零年二月起任中国航空附件研究所所长;二零零三年二月起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航第一集团公司」)机载设备部部长;二零零七年六月起任中航第一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二零零八年九月起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战略规划部部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起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总经济师;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先生曾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三月起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曾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李现宗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现宗先生(「李先生」),61岁,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非执业资深会员,河南省财政厅首批首席会计专家。李先生一九八二年毕业於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一九九六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主修会计学专业,并获硕士学位。李先生曾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还担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李先生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此期间,曾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刘威武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威武先生(「刘先生」),54岁,硕士。现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香港明华财务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9年2月起历任招商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就本公司董事会所知,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及刘威武先生最近三年并未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未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职务。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及刘威武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於本公告日,除陈元先先生持有本公司255,687股H股(占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04%)之外,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及刘威武先生并未於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持有具《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涵义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第A.4.3段所载之守则条文,担任董事超过九年足以作为一项厘定非执行董事独立性之界线。李现宗先生曾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已收到李现宗先生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之独立性确认函。经考虑李现宗先生自二零一四年辞任至今的时间间隔及其工作范围的独立性,董事会认为尽管李现宗先生已担任本公司董事超过九年,其仍可独立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责。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所载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就建议委任陈元先先生、李现宗先生及刘威武先生而须提请股东垂注的事宜。

2. 建议重选及新委任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郑强先生已获提名为参与重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监事会成立之日开始。

第五届监事会其余成员,即刘富敏先生和李竟女士已确认於各自任期届满后不参加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重选,并向本公司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也无就其终止任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任何事宜。

本公司藉此机会向刘富敏先生和李竟女士在任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欣然宣布,郭广新先生已获提名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石仕明先生已被本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第六届监事会成立之日开始。

郭广新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郭广新先生(「郭先生」),49岁,学士。郭先生一九九一年毕业於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郭先生自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先後任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科技处科员、监察室副主任科员。二零零二年四月起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股权管理部副经理、债权经营综合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创新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二零一六年至今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业务七部高级经理。

石仕明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石仕明先生(「石先生」),39岁,硕士,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後备)人才。石先生200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石先生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工作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3月起工作於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就本公司董事会所知,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郭广新先生及石仕明先生最近三年并未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未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职务。郭广新先生及石仕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於本公告日,除石仕明先生持有本公司35,984股H股(占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006%)之外,郭广新先生及石仕明先生并未於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持有具《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涵义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所载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就建议委任郭广新先生及石仕明先生而须提请股东垂注的事宜。

II. 建议委任总经理

由於其他工作安排,曲景文先生向董事会辞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曲景文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也无就其终止任职须知会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的任何事宜。

本公司藉此机会向曲景文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於聘任陈元先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陈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开始直至董事会解聘其职务之日止。

有关陈元先先生的简历详情及其他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I部分。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重选及新委任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详细信息的通函以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至股东。

A. 释义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五)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

「公司章程」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以不时修订的为准

「董事会」 本公司之董事会

「本公司」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境内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董事」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 股」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元提呈认购和买卖及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不时修订者为准)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本公司内资股和 H 股股份持有人

「监事」本公司之监事

「监事会」本公司之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