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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公司股权出售事项

2022-06-15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中航新能源在北交所公开招标中成功投标收购(公开招标公司)目标股权,总对价约为人民币2,744.39万元。就此,中航建设(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将签订产权交易协议,据此,中航建设将出售,中航新能源将收购(公开招标公司)目标股权,价格为竞标价格。

最终对价合计约为人民币2,744.39万元,乃经参考由中国专业独立评估师依据资产基础法编制的评估报告中相关目标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净资产的评估值;及(ii)吉林能科及陕西能科的债权值。

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持有江苏能科、上海能科、吉林能科及陕西能科的间接权益,上述目标公司将继续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中航建设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航新能源由中国航空工业(本公司之控股股东)通过其非全资附属公司旭能发展间接持有超过10%权益,中航新能源为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出售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出售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0.1%但低于5%,故该出售事项仅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但可豁免通函和独立股东批准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