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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10-28 00:00:00

兹提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 ,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 1) 重续现有协议下若干持续关连交易; ( 2) 订立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 及( 3) 原存款服务上限之建议修订。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在该公告中表示,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下列事项的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给股东:( 1) 有关( i)非获豁免交易的条款及其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上限;( ii)建议存款服务修订上限之详情;( 2)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 函件;( 3) 嘉林资本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东的建议函件;及( 4)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因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确定通函中的部分内容, 本公司预计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迟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