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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终止一项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及修订相关年度上限

2019-01-11 00:00:00

大新银行根据新回租协议内提早中断租期须给予两个月通知的条款,决定提早终止该协议。于2019年1月11日,大新银行向瑞宏行发出提早终止通知,大新银行将于2019年3月11日起迁离该物业,按新回租协议瑞宏行须退还大新银行已支付的860,000港元按金(不计利息)予大新银行。

按照新订High Standard租赁协议(条款并无变更),本集团每年应付租金连同相关管理费、政府差饷、电费、服务费及空调费估计不会超过3,400,000港元。计及本集团根据新回租协议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应支付金额之减少连同相关管理费、政府差饷、电费、服务费及空调费,新回租协议及新订High Standard租赁协议项下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应付总金额上限将相应修订为不超过4,400,000港元。

经修订2019年年度上限的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率)均低于0.1%。本公司按上市规则第14A.35条之规定发出此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