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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制药(i)建议特别股息;(ii)建议股份拆细

2018-07-11 20:56:00

建议特别股息

董事会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议决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每股股份0.15港元(相等於股份拆细生效後每股拆细股份0.075港元)。

待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後,特别股息将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建议股份拆细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之现有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股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拆细股份。

股份拆细将於下文「股份拆细之条件」一段所载条件达成後生效。所有拆细股份彼此之间将享有同等地位,而股份拆细将不会导致股东的权利有任何变动。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拆细及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拆细之进一步详情及建议特别股息(包括有关拆细股份之买卖安排)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於或约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前後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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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有关董事会会议通告的公告,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的建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议决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每股股份0.15港元(相等於股份拆细生效後每股拆细股份0.075港元)。

待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後,特别股息将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宣派及派发特别股息的理由

经考虑本集团之现有现金流量後及为纪念本公司上市15周年,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有足够现金流量以派发一次性特别股息,以回馈股东。宣派及派发特别股息将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为厘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二)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该期间内将不会处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的过户表格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为厘定获派付建议特别股息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四)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该期间内将不会处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获派付建议特别股息,本公司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的过户表格须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预期股份拆细将会於厘定股东享有特别股息权利的记录日期(目前建议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前之日期生效,在该情况下,特别股息将会由每股股份0.15港元按比例调整为每股拆细股份0.075港元。

建议股份拆细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之现有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股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拆细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法定股本为1,0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其中793,191,000股股份为已发行及缴足。於股份拆细生效後并假设於股份拆细生效前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任何股份,股份拆细之影响载列如下:

紧随股份

股份拆细前 拆细完成後

每股股份面值 0.10港元 0.05港元

法定股份数目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法定股本 1,000,000,000港元 1,000,000,000港元

已发行股份数目 793,191,000 1,586,382,000

股份拆细之条件

股份拆细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a)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股份拆细;及

(b)上市委员会批准拆细股份及於根据购股权计划将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时可能须予发行的任何新拆细股份上市及买卖。

拆细股份之地位

拆细股份彼此之间及与股份拆细前已发行股份将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而股份拆细将不会导致股东的相关权利有任何变动。

本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拆细股份及於根据购股权计划将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时可能须予发行的任何新拆细股份上市及买卖。

免费换领拆细股份之股票及买卖安排

待股份拆细生效後,股东可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星期一)至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二)(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期间任何营业日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三十分,将彼等之现有股票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可免费换领新股票。其後,换领股票将须就每发行一张新股票或每提交一张现有股票(取涉及股票张数较多者),支付费用2.50港元(或联交所不时指定之较高金额),方获受理。预期股东将可於为换领而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交现有股票起计10个营业日内,於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领取新股票。

现有股票将仅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期间可有效用於交付、买卖及结算,此後将不会被接纳用於交付、买卖及结算。然而,现有股票将按一股股份对两股拆细股份之比例继续为拆细股份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拆细股份之新股票将为浅蓝色,以资区分现有股份之浅绿色股票。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尚未行使购股权赋予持有人权利可认购合共25,750,000股股份。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有关条款及条件,股份拆细或会引致须对行使价及╱或在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作出调整。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就有关调整另行刊发公告。

碎股安排

预期股份拆细不会导致任何零碎股份(已经存在者除外),因此不会为碎股买卖配对作出任何碎股安排。

进行股份拆细之理由

建议股份拆细将减少每股股份的面值及将增加已发行股份的总数。股份拆细将导致股份的买卖价格下调。董事会相信,股份拆细将改善本公司股份之成交流动性,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及扩大股东基础。因此,董事会认为,股份拆细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除本公司就实施股份拆细产生的开支外,进行股份拆细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本公司相关资产、业务、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股东的按比例权益,董事相信,股份拆细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建议股份拆细之预期时间表

建议股份拆细之预期时间表如下:

事件日期及时间

向股东寄发有关股份拆细及建议特别股息的通函

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与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之日期............................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星期三)或前後

递交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之最後期限.................................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

股东特别大会之日期及时间...............................................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

(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

公布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星期五)

以下事件须待上文「股份拆细之条件」一节所载实施股份拆细的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股份拆细之生效日期.............................................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星期一)

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拆细股份的新股票的首日..........................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星期一)

拆细股份开始买卖.......................................................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股份买卖股份之原有柜台

暂时关闭..............................................................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拆细股份买卖拆细股份

(以现有股票形式)之临时柜台开放.........................................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拆细股份买卖拆细股份之

原有柜台(仅拆细股份的新股票可於该柜台买卖)

重新开放............................................................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股份及拆细股份(以现有股票及新股票形式)开始

并行买卖............................................................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拆细股份(以现有股票形

式)买卖拆细股份的临时柜台关闭..........................................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星期五)下午四时正

股份及拆细股份(以现有股票及新股票形式)结束

并行买卖.............................................................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星期五)下午四时正

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拆细股份的新股票的最後一日.....................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二)

本公告指定之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本地时间。本公告内就时间表内所述事件指定之日期仅作指示用途,并可予延长或修订。建议股份拆细之预期时间表任何变动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情况下作出公布。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拆细及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拆细之进一步详情及建议特别股息(包括有关拆细股份之买卖安排)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於或约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前後寄发予股东。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信及所悉,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股份拆细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银行一般营业办理正常银行业务的日子(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

「本公司」指东瑞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48)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指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拆细及建议特别股息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统称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委员会」指联交所董事会的上市小组委员会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股份」指股份拆细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购股权」指根据购股权计划将授出之购股权,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可认购股份或拆细股份(视情况而定)

「购股权计划」指股份持有人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批准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

「股份拆细」指建议将每一股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股拆细股份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特别股息」指董事会建议特别股息每股股份0.15港元(相等於股份拆细生效後每股拆细股份0.075港元)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拆细股份」指於股份拆细生效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普通股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