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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盈利警告

2021-08-24 00:00:00

本公告乃星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审阅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管理账目及当前可得资料,预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净额约人民币2.5百万元(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溢利净额约人民币47.0百万元)。该预期溢利大幅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未收到政府补助及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投资物业的收益并确认为其他收入。去年同期,政府补助约人民币19.0百万元及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投资物业的收益约人民币28.2百万元计入其他收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管理账目以及当前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且相关资料未获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阅或本公司的核数师审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详情将于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预计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