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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照2013年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2020-03-03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及2013年3月28日有关计划的公告。

于2020年3月3日,董事会宣布其已同意将根据一般授权按每股股份1.20港元(即于2020年3月3日的每股股份收市价)的价格向受托人配发及发行23,186,000股新股份,以履行根据计划规则向被甄选僱员对本集团所作出贡献而授予的奖励。总代价27,823,200港元乃参考每股股份之当前市价釐定。

新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据此,董事可配发及发行最多360,065,290股股份。于完成配发及发行新股份后,一般授权的余下部分将为 336,879,290股股份。

根据计划规则,董事会将动用本公司的内部现金资源向受托人支付或安排支付合共27,823,200港元,为受托人提供资金向本公司认购新股份。于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后,受托人将以信托方式代被甄选僱员持有新股份,有关股份将于董事会在授出奖励时订明的相关归属条件获达成时,按照董事会在授出时所釐定的归属时间表无偿转让予被甄选僱员。 因此,发行新股份将不会筹集新资金。

就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受托人(或其代名人)及其母公司均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定义见上市规则)。

所有被甄选僱员均为本集团的全职僱员,且并非本公司董事、主要股东或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多于六名人士。

本公司将向受托人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492%,及(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新股份后所扩大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0.489%。

新股份于发行及配发后,将各自及与已发行缴足股份享有同等地位。根据计划规则, (i)于相关奖励归属前,被甄选僱员不会就新股份而享有投票、获派股息或任何其他作为股东的权利,惟董事会可酌情赋予被甄选僱员权利,收取于相关奖励归属前就奖励所涉及的新股份数目的应付股息的等值金额;及(ii)受托人将不会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就其以信托方式代被甄选僱员持有的股份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除需要获联交所授出上市批准外,配发及发行新股份毋须取得任何股东批准。

于紧接本公告前12个月内,本公司已发行合共79,710,271股股份如下: (1) 于2019年3月已根据计划发行25,592,000股股份予受托人,以履行本公司2019年度授出的奖励; 及 (2) 本公司根据于2019年9月17日所协定及披露就购置四艘货船订立的合约, 于2019年11月两艘货船各自交付予本公司时, 发行合计54,118,271股股份予两位货船卖方或其代名人, 作为支付部分代价。

于2019年12月,本集团已发行可以现时的转换价2.4港元转换成本公司之普通股之可换股债劵。所得款项净额(约173,400,000美元)主要拟用于投资质素卓越及设计适合其营运的货船,以支持本集团对小灵便型货船及超灵便型货船船队的中长期扩充及更新,及一般企业用途之目的。

目前22,200,000美元已用于补充购买上文所述交易的两艘货船之现金代价, 27,200,000美元将用于购买上述交易中另外两艘货船之现金代价及16,800,000美元已用于购买一艘已于2020年初交付予本集团的二手超灵便型货船。除此以外,预计约83,200,000美元将用作更多潜在货船收购,而余额则用作一般企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货船营运开支、货船租赁、履行本集团的财务责任、办公室行政开支以及货船及非货船设备开支。因此,发行之可换股债劵的所得款项目前的拟用途并无变化。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12个月内并无透过发行股本证券进行股本集资活动。